中国国家媒体报道,中国国家审计署今天对外称,通过审计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此外,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的情况也仍然存在。
中新社报道,审计署称,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或者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
审计署说,在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364户存在此类问题。2002年底和2003年9月末,都分别有100多亿元人民币应入库税款因此未征收入库。其主要表现为,在企业货币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税不征;违规批准缓税,将税款延期入库;用违规退库等方法调节收入。
报道说,另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内蒙古、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征收“过头税”10亿多元。审计调查还发现,国税、地税部门由于受各自税收计划的影响,对同一纳税人分别存在少征和多征两方面的问题。
在调查的35个市(地)中有19个市(地)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46户享受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
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国务院规定,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不仅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加剧了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一些企业为追逐税收优惠,在地区间无序流动。
中国审计署:中国税收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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