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楚田 实习生胡兰)昨日,武汉市青山区委有关领导来到原武汉市水泥厂,与职工代表对话。据了解,原武汉市水泥厂厂长黄兆才,因涉嫌偷税1385.65万元,已被提起公诉。此事在厂里引起种种猜测。
警方查明,2000年底,原武汉市水泥厂先后改制成武汉市叠峰水泥公司和兆峰水泥公司。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黄兆才在担任兆峰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期间,采取做假账手段,使兆峰公司在2003年度偷税共计1344.61万元,占该年度应纳税总额的73.12%。
另外,2001年至2004年间,黄兆才共取得个人工薪收入135.51万元,股本分红收入80.1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41.9万元,但黄兆才只委托单位代扣代缴8541.57元。
据黄兆才在法庭上的供述,2000年他的年薪收入和股本分红收入共计43万元,需纳税8.27万元,嫌税金太高,他暗示财务科找方法规避。财务科负责人建议,可以将这笔钱以给职工发奖金的名义做账,但钱还是由黄领走。这样,他每年都采取此法偷税,共偷逃个人所得税41.04万元。去年8月,他让单位财务科补缴个人所得税款20万元。
今年1月15日,黄兆才被青山警方刑拘。
原武汉市水泥厂厂长涉嫌偷税1380余万元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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