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沙井国税分局向一企业发出了征缴通知书,通知该企业前来税务机关缴纳差欠的一分钱税款(见9月6日《晶报》)。
这不是编的故事。笔者在为税务人员的较真感慨的同时,也为这一分钱税款的征缴有多大的可操作性和是否值得如此“兴师动众”感到怀疑。尽管税务人员宣称“征收这一分钱的税款,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但我还是对这样的“坚持原则”有不同看法。
一分钱是什么概念我想大家都清楚。一张征缴通知书都不止一分钱,付出的税收成本远远高出实际征收的。也许可以说征收成本是国家付出的,不能以这个论得失,税收工作又不是商人做生意,不能只想着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一分钱的税收如何征收相信不是很好操作的事,倒不是企业拒缴。众所周知,现在流通过程中分币使用率很低,几乎不存在了。公司真的能为此找到面额一分钱的税款?假如公司缴了一毛钱,税务机关是否真的找回9分钱?假如没有找回,不也是违反了税法“多征”了?在平时的征税过程中,差几分钱才是整数的情况肯定也是有的,那么作为纳税人或征税人员我想是不大可能翻箱倒柜凑那几分钱或找那几分钱的零头的,肯定是沿用“四舍五入”的惯例,有不凑巧的时候连角币也是“灵活处理”了。真的精确到分,我想不仅仅是累,也一定不受双方欢迎的,会被视为死板,不会灵活处理,至于什么“佳话”,那就更别提了。
税务机关应该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企业派财务人员前往税务机关缴纳一分钱的税款,无论如何也是谈不上为企业创造良好服务环境,而是显得造作和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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