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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4-10-26 13:22 吉林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由专人专职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测算准备,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申报大厅张贴公告、印发宣传资料、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申报工作。指导纳税人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已申报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调整纳税申报表。对个别按期申报确有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给予适当延期。四是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跟踪问效。各级国税机关建立了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的跟踪问效机制,设立相关台账,细化到每户企业,量化到每个指标。截止到10月13日,全省已有680户企业按照优惠政策进行了三季度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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