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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长:广东暂不开征物业税

2005-3-14 11:11 羊城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人大代表、省财政厅长刘昆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透露:广东暂不开征物业税,目前中央税制改革的重点是增值税

    据悉,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铁开通后,沿线房产价格上升,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开征物业税,征税的重点对象是拥有一套住房以上的业主,目的是遏止日趋严重的炒楼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也表示,征收不动产税,不仅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房多者多交税、房少者少交税”,也可改变人们对财产的投资分配。

    广州楼市活跃,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家庭户均拥有1.17套住房。如果开征物业税,将造成广泛影响。广东到底何时开征?

    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北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物业税的问题比较复杂。关键是税制如何设计?现行的做法是在购房时,通过收费的方式把物业方面的费用一次性收取。开征物业税则是摊到每一年去收。物业税是改革的方向,但具体如何实施,需要复杂的方案设计。省里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计划。

    刘昆透露,下一步中央税制改革的重点主要还是增值税的转型。此项改革已在东北实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增值税扣税可抵减固定资产投资,鼓励投入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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