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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透露内外税并轨时间表 外企有5年过渡期

2005-3-28 7: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7日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过程中,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至少5年的过渡期。
  
  贾康在题为《中国财税政策:形势与动向》的报告中披露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间表。他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已接近尾声,继续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理由并不充分,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不统一,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因此,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两税合并在局部环节上还存在阻碍,主要是一些部门从政绩的角度考虑得比较多。下一阶段如能促成有关部门取得共识,争取明年两会上通过两税合并的立法程序,则最快可望在2007年正式实施。
  
  对于此前发生的50多家外企联名上书事件,贾康回应说,外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当然希望享受税收优惠的过渡期越长越好。比照我国过去的做法,只要税制调整涉及到外资企业,都会安排5年的过渡期。所以,将来两税并轨过程中也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一个过渡期,至少5年的过渡期是有保证的,不排除会延得更长,比如6年、8年,在此期间涉及税率上升的,对外资企业不会是一步到位,而会是小步慢升,减少税制变化对外资的冲击。贾康指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具体决策过程应该进一步提高透明度,让公众参与讨论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怎么样来合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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