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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启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2003-12-23 9:8 广元日报·杨旭 王虹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纳税人诚实守信。近日,我市国税局与地税局正式启动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财务核算规范程度,对其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再依据不同的等级让其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今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管理的情况,来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共分A、B、C、D四级,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60分以下20分以上的为C级,20分以下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为D级。不同级别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待遇。A级纳税人除接受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法定检查外,可免除当年税务检查,在税务登记年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以及审批税收优惠等方面可简化手续和程序外,还可获得由省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定制的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对最低等级的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采取监管措施,并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或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为搞好我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联合成立了评定组织机构,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对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纳税人,由国税局负责初评后送同级地税局签具意见进行评定;对以缴纳营业税为主兼由国税局征管的纳税人,由地税局负责初评后送同级国税局签具意见后评定;对只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由地税局负责单独评定。A级纳税人由县(区)税务机关初审后报送市级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日常管理和对纳税人的年终考核情况将其升级或降级。

  目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在市国税局开发区管理局与地税局开发区征收分局辖区内全面铺开,企业、个体私营者纷纷表现出较高的热情,表示愿意以此为契机,全面塑造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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