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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14日起降低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纳税额

2003-8-14 13:12 中新社·黄耀辉 陈永博 李萍 【 】【打印】【我要纠错
  肇庆将从八月十四日起降低港澳商务签注企业备案纳税额。

  广东肇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正一在今天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企业或经营单位年纳税额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证》和经核准的申请人名单,年内可获签发有效期一年的多次有效往返港澳商务签注。他强调,办理所有往返港澳商务签注免交企业税务登记证,免交劳动合同;办理三个月以下商务签注免交税单。

  此前,广东省公安厅曾规定。享有上述权利的企业年纳税额须为三万元人民币。

  于正一还承诺,对在该市投资办企业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需考换内地驾驶证的,当地管所负责受理及送广东省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当地公安局出台了包括交警、巡警、经侦、出入境等八个部门共三十五条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向全社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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