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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防非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3-5-16 11:5 人民网·王方杰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出通知:防非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称,凡承担非典型肺炎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取得80元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按财税〔2003〕101号文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对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作、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