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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成为税收之痛 预征房产税悄然启动试点

2005-10-14 11:3 京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房企成为税收之痛 预征房产税悄然启动试点

  10月11日,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法制处获悉,为了遏止房地产企业的漏税行为,北京市地税局近日已开始就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改革试点。此次税改试点如果成功,房地产企业的现行纳税规则将被彻底更新。

  房企成为税收之痛

  9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公布了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从行业分布情况来看,300名内都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出现。几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对7省市的调查中发现,在各种涉税问题中,房地产业的问题占了90%.两条消息先后公布后,一下将房地产企业推到了偷漏税款的典型位置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认为房地产行业存在严重的财富与纳税不等问题。

  但不少房地产业界人士表示,该行业在纳税问题上可能是存在一些问题,但并没有纳税排行榜上所反映的那样严重。有房产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房地产企业在纳税时都适用的是属地征收原则,各个项目公司都是独自的法人主体,各地的项目公司都向当地的税务机构缴纳税款,每个项目公司都作为单独的排名统计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比不上中石油、中石化等一些统一核算的企业。

  税改试点悄然启动

  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还特意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并圈定北京、天津、上海等40个城市,进行重点纳税评估。40个重点城市的情况报告将按季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总局要求各地上报的文件当中要分别就不同税种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包括:新建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已征税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及实际征收的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面积及征收的营业税;住房出租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等等。

  在国税总局加强评估的同时,北京市地税局近日已开始就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改革试点。

  10月11日,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法制处获悉,为了遏止房地产企业的漏税行为,已经开始了企业所得税预先“计提”的试验。“计提”模式是指在每一年度开始时,按照相应比例,对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预征”,待楼盘销售形成回款之后,再最终确定应征收的总额。

  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展开,具体是由北京市各个区的税务局开展相关工作,直接从该区的房地产企业中挑选几家企业,按照“计提”模式预征。此次税改试点如果成功,相关经验将会被很快推广。

  房企反应较为强烈

  近几日,北京市地税局就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改革试点的消息,已经迅速在北京房地产圈中传播开来。针对此次试点,不少开发商心存异议。

  有开发商表示,“计提”模式是要在项目产生任何收益之前,就要先收税款,在该阶段开发商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启动工程,资金压力比较大,现在再加上税款,对项目运作将会直接形成压力。

  另有开发商表示,“预征”必然会形成“多退少补”的局面,可相关资金沉积在税务部门时的资金成本也是很大的,这种损失看似无形,其实很影响运作成本。

  针对开发商的心存异议,有专业人士表示,新模式实际上就是动开发商的钱袋,动谁的钱袋,谁会高兴呢?开发商情绪反弹固然在预料之中。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从开发商启动项目,到最终客户入住,涉及的商品种类成千上万,流程复杂,历时较长,在结转核算过程中确实会产生很多可乘之机。相比而言,“计提”模式确实可以起到堵漏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采取“预征”手段确实是抬高了开发商的资金成本,开发商会否将该成本转移到房价中,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呢?建议相关部门在该问题上,在试点工作中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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