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由于各种原因,高州国、地两个税务局之间未能很好地协调,在征管上出现不少漏洞,导致应征的地方各税流失的较多。为此,在高州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协调下,两局加强沟道,锐意创新,建立起协作运行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签订《委托代征代缴税款协议书》,并从2004年1月1日起,地税部门委托国税部门代征部分地方税收,共同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堵塞了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合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自从高州国、地税要求做好有关代征工作的文件下发后,长坡地税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作方案,积极向镇党政领导汇报,主动与国税部门沟通、协调。促使国税长坡分局领导提高对代征工作的认识,迅速进入了角色,共同磋商代征的各项细节,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地方税收业务知识,为开展代征工作准备。目前,双方税务机关已落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相关环节的合作工作。
高州国税地税协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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