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一年内,武汉市个人购买空置商品房暂免2%的契税。
武汉市财政局、开发办、房产局近日联合发文通知,免征契税的空置商品房是指: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通知执行之日尚未售出的普通商品住房,高档商品房不在免税之列。据介绍,该市目前符合免收契税条件的空置商品房约有18万平方米。
据悉,开发商可带空置房的相关资料于本月31日前,到武汉市开发办、财政局和房产局备案、审核。开发商销售空置商品住房后,持与购房户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市开发办核审,并加盖“武汉市消化空置商品住房专用章”。
武汉购买空置商品房可免契税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