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的岗位,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定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收机关审核,3年内根据招用人数按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同时,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同样根据以上优惠政策,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而新招用不足总数30%,但与其签定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审核,3年内可按一定的比例减征所得税。
在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同时,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国家也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但记者近日在长沙市地税局了解到,真正到税免部门办理减免税收的下岗失业人员并不多。
据了解,该市约有10.9万人符合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但只有近4万人真正领到了优惠证,而来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税收的下岗失业人员寥寥无几,不到3000人。
长沙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想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凡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他们会努力做到“三个公开四个保障”,还没有办理税收减免的单位和个人可尽快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同时,地税局在确认后,会统一建立台账,按月申报,按月统计,为简化手续,减免税将于年底一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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