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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最高法院批准实施扩大加值税

2005-10-20 9:14 驻菲律宾经商处 【 】【打印】【我要纠错
  菲律宾最高法院18日判决,扩大加值税法并未违宪。判决决议书中解除今年7月2日针对这一法令所发出的暂时禁止令,并将于今年11月开始实施。

  扩大加值税法是今年5月通过,7月初开始实施时造成包括燃料在内的多种物价飙涨,由于当时正是阿罗约总统面对强大的辞职压力之际,结果实施不到一天就遭最高法院勒令暂停实施。

  最高法院在决议中表示,并未发现扩大加值税法具有违宪的缺陷,因此这一法律的有效性将获得维持。

  扩大加值税法是阿罗约总统的重大经济改革措施之一,预计每年可为菲律宾政府带来八十亿至一百亿比索(约为十四亿六千万至十八亿三千万美元)的税收,希望藉以改善国家财政的状况,并扭转菲律宾国际信用评级屡被下调的窘境。

  这一道法律准许总统在特定条件下将现行百分之十的加值税率提高到百分之十二。此外,扩大加值税法也取消了石油及发电等能源工业的豁免权,并且将公司所得税也由原先的百分之三十二调高至百分之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