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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6月1日首批税控收款机把关餐饮娱乐业

2003-5-30 15:9 来自:沈阳今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从6月1起,沈城部分餐饮娱乐企业将开始使用税控收款机进行收款。记者从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首批投入使用的1000台税控收款机已经在岗“待命”,配套使用的卷式地税发票已于20日开始发放,相关人员的使用系统软件培训也已经完成,这标志着首批税控收款机成功在沈“软着陆”。

  安装税控收款机和管理系统软件后,税控户就可以通过手中小小的IC卡进行每月的纳税申报,非常方便;而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读卡器快速读取税控户IC卡中的信息,从而缩短录入时间,加快办税效率。税控卡如同手机中的SIM卡一样,每张卡都拥有唯一的序列号与其对应,可以有效遏止串用发票行为的发生。

  据介绍,纳入首批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范围的纳税人包括2002年累计购买辽宁省沈阳市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饮食业纳税人,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人和娱乐业或以娱乐业为主兼营饮食业纳税人。2003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娱乐业纳税人及实行查账征收的饮食业纳税人,应当申请购买、使用税控收款机;2002年累计购买定额发票30万元以下的饮食业纳税人,可自愿申请购买使用税控收款机。

  首批(1000台)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饮食、娱乐业纳税人,负担税控收款机全部购置费用的50%,其余50%费用由政府补贴。不在首批以内安装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其购置费用全部由纳税人承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其购置费用两年内可在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