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济南市国税局了解到,国家下达给济南市今年前7个月的出口退税指标还有1.5亿出口退税款没人认领,首次出现了退税指标等申报的现象。据了解,退税慢的主要原因是出口退税企业申报迟缓。
据统计,济南市出口企业今年1-7月份海关应退税出口额为5.94亿美元,而同期申报退税的出口额仅有1.73亿美元,仅占海关出口额的34%。其中外贸企业申报率为20.2%,生产企业申报率为30.52%。国家下达给济南市的今年前7个月的出口退税指标是9.08亿元,但截至目前,只退出7.5亿多元,还有1.5亿出口退税款没人认领。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分析,出口退税申报迟缓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的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到今年4月中旬才结束,前一段时间,税企双方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还老账”上,对今年的退税有一定影响。部分企业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申报出口退税不太积极主动,经国税部门催报,申报情况仍不理想,有的重点出口企业目前还是零申报。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出口退税所需单证的回收周期比较长,同时,少数企业存在一些惯性思维,认为即使及时申报也不会马上退税(由于以前受退税指标的限制,退税周期拖得较长),而事实上,我国目前的退税政策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而且退税资金充足。
市国税局特别提醒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的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已由原来的180天改为90天,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和确有特殊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该局将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另据了解,原来企业要出口以后结了汇才能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出具的出口单据比较多,手续繁琐。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联合下文,要求实行“一单一证”办法,企业不结汇就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所谓一单一证是:一个报关单;一张发票(流通企业是增值税发票,生产企业是出口发票)。出口结汇比较正常,信誉较好的企业,可以享有缓交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待遇,事后180天之内再提供相关资料。目前,市国税局已选出200多家享受此待遇的企业,并报送到省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另外,省国税局近日将召开有关会议,估计届时会有新的加快出口退税的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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