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契税是在土地、房产的使用、转让、占有等权属发生变更时承受人应该交纳的税种,具有不稳定性和复杂性。为掌控税源,契税一直按“先纳税后办证”的方式,由开发商、土地、房管部门等代为征收。而这一代征,出现了几方面的缺失。一是国家利益受损。去年,江苏省契税全年入库40亿元,由于法律没对开发商代征做硬性规定,所以不少开发商在收取代征税款后又拖延交纳时间,赚得数千万元的利息。二是购房者利益难确保。据介绍,江苏省1997年前房地产交易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起税率调为4%,1999年又暂改为2%,以往代征时,由于征收单位对契税缺乏了解,曾发生混淆税率的征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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