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江苏将取消契税委托代征

2004-10-28 18:4 经济参考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江苏省财政厅宣布,从2005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全面停止契税的委托代征,地产契税由各级契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

    据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契税是在土地、房产的使用、转让、占有等权属发生变更时承受人应该交纳的税种,具有不稳定性和复杂性。为掌控税源,契税一直按“先纳税后办证”的方式,由开发商、土地、房管部门等代为征收。而这一代征,出现了几方面的缺失。一是国家利益受损。去年,江苏省契税全年入库40亿元,由于法律没对开发商代征做硬性规定,所以不少开发商在收取代征税款后又拖延交纳时间,赚得数千万元的利息。二是购房者利益难确保。据介绍,江苏省1997年前房地产交易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起税率调为4%,1999年又暂改为2%,以往代征时,由于征收单位对契税缺乏了解,曾发生混淆税率的征收错误。

相关热词: 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