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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可能从9级缩减到5级甚至3级

2005-11-18 9:2 新闻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税总局昨日在其网站上宣布,在下一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科学、合理地简化和调整综合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调整级距。不过,国税总局坦言,要实现“夫妻联合申报”或者“家庭申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的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稿酬、劳务费用等11项。其中与市民关系最紧密的工资薪金,实行9级累进税率,纳税比例从5%到45%不等。

  许多专家认为,复杂的税制增加了征收成本,所以超额累进税率可减少到5级甚至3级。其中一种建议是:降低前几档税率而提高后几档税率,比如设3%、10%、20%、35%、55%五档。现在还不清楚国税总局的简化“累进税率”最终会采用什么方案。不过,国税总局明确表示,“减轻广大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负”是其个税改革的方向。

  国税总局还表示,实现“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还需要很长时间。因为实行这种方式的前提,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采用综合税制或混合税制模式;其次是全社会的法制建设水平较高,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较强;再次是税务机关有很强的税收征管能力,能够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情况。国税总局认为,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三项条件而采用“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的征税方式,就会产生巨大的征管漏洞,导致大量税收流失,同时还会产生新的不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