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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局死咬创维1.83亿旧账

2002-12-22 16:12 新快报·张 浩 【 】【打印】【我要纠错
  黄宏生及众执行董事可能要自掏腰包

  根据17日创维数码(0751)在香港发布的年度中期公告显示,一笔高达1.83亿港元的两年前税务旧账仍存有争议。由于此笔税款是由包括集团主席黄宏生在内的大股东、多名执行董事共同提供担保,因此,一旦创维与香港税局交涉失败,不排除由担保人承担税款义务的可能。

  税项属地成争议焦点

  据创维有关人士证实,香港税务局与创维集团的这笔税款争议由来已久,甚至在2000年创维招股书的风险因素中也有提及。

  有关税项主要是指创维集团在1994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向附属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收取的“技术及其他服务费”,多年以来大约接近10亿港元,香港税务局评税约1.83亿港元。

  据创维本次发布的公报称,此税款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收入的来源地”。

  创维认为,该项收入源自中国内地,理应按照“中国内地税项要求”进行处理(创维公告表示已经对此进行了相关拨备),“源自香港以外地区,不应计入香港利得税之中”。

  但香港税务局的评税理由是“该项收入乃源自香港”,因此应按照香港税务的要求纳税

  已作好交涉失败准备

  据了解,上述税款已经由创维数码的大股东和执行董事担保,也就是说,创维一旦与税局交涉失败,就必须缴纳1.83亿港元税金,税金将由作出担保的大股东和众位执行董事承担。

  根据创维的招股书,创维数码的大股东为主席黄宏生,执行董事包括刘辉阳和吴锦辉等共六人。

  创维发言人日前在香港表示,目前创维与香港税务局的磋商仍在进行中,如果交涉失败,集团多名董事包括主席黄宏生,将按照承诺担保1.83亿港元的税金。

  同时公司发言人还相信,担保时已经有文件证明本身具备足够财力,所以执行董事们不会有财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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