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2004年1月1日起将降低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按现行出口结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约降低3个百分点。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日前,酝酿已久的出口退税改革通知面世。
“这是企业和政府、中央和地方等多方博弈,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一财税专家说:“在出口退税问题上,这种博弈还会继续。”
外贸企业称“寒”
诸多外贸企业坦言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次调整还是使他们感到很“受伤”。广东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计财部经理徐刚对记者说:“企业的利润空间压缩了”。
根据商务部有关部门粗略估算,若下调4个百分点,将使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增加约4个百分点,对出口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现在出口经营权已放开,外贸公司优势也已不再那么明显。出口退税率又降低,对于外贸企业无疑雪上加霜。
“国字号的企业受的冲击更大。当然对占中国企业总数23%的出口型企业都会带来影响,只是程度不同。”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务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认为,对于单个企业或者整个国家的出口来说,负面影响是肯定的。本次调整不仅是税率的结构性调整,而且是对出口结构的调整,也代表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方向。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部分析师许运凯介绍说,根据他和同事们的测算,以沪深两市2002年出口收入超过主营收入20%以上的15家公司为例,如果企业产品出口价格不变,出口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后,15家公司净利润平均(加权)下降8.92%。其中出口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较大且毛利率较低的公司,降低退税率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已经感受到冬天寒意的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
“我们会和生产商、客户商量如何分担这个成本。”徐刚表示三方共担调整而带来的损失应该是最合理的。
在广交会上记者也看到,很多企业不敢轻易说提价,在签约时都留下了余地,伺机而动。
退税新政尚存玄机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承担退税从0到25%的变化给地方财政带来新的压力。
深圳市国税局一官员对新机制提出了一些异议。他说,由于濒临香港这个国际自由港等多种有利因素,深圳外贸出口总额连续10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榜首,因而也是出口退税大市。还比如生产服装出口,从采购棉花,到纺纱,再到织布,最后到深圳做成成衣出口。前面的几个环节,增值税已缴给了当地国税部门,却要让深圳负担25%的出口退税。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表示,这么多环节,如何设计征收出口环节税是个难题。
“对沿海一带出口额较高的城市,对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这几个出口大省来说,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但杨卫华说,一直以来中央政府在增值税收入与出口退税的权利与责任就不一致,如今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无疑是科学的。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提到,我国增值税地方分享25%,而出口退税则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利益分享与责任分担不对称。而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与税收分享体制基本是一致的。
杨卫华认为,地方政府分担的部分应该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但目前出台的调整通知对此点表述得不甚清楚,如果出口退税额是从增值税中扣除负担的话,会更加合理一些。中央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分担机制的设计。
中央与地方分担新机制运行以后,会不会助长某种新的“地方保护主义”?据了解,中央派调查组在广东、江苏、上海等出口大省(市)就新方案进行调研时,就已经遭遇了来自这些省市的不同乃至反对的意见。这给出口退税新政的具体实施增添了变数。
能否标本兼治
虽然目前政策已经明朗,但在采访中仍有一家外贸企业的副总经理对记者表达了他的忧虑。
首先,新政策如何实施心里没底。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新机制是好,中央也做出了“新账不欠”的承诺,但地方政府负担的25%能否及时退下来谁来保证呢?原来是国家来负担让人更放心一些。
其次,积压的税款没有看到确切的时间表。“老账要还”,但什么时间还呢?一年,还是两年?按照当前形势,出口退税欠账肯定还将继续扩大,预计到2003年年底,出口退税欠税累积数额可能超过3000亿元。
这位副总经理坦言,面对新政策,企业财务部人员反而不知所措了。这两年来企业根据实际已经总结出了一个周期,出口退税平均压税时间是18个月,压税时间是有资金成本的,财务人员要把它考虑进去。“以后是否会压?我们该如何预算?”
还有人抱怨说,虽然地方政府承诺为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20%贴息,但一直没有见到任何的行动,企业还要支付银行利息,目前现金流的压力很大。而且旧账挂到什么时候,的确有待时间检验。他希望国家早日出台具体的细则和操作程序,给企业以明确的指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也指出,应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使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得到抵扣,并改“诸侯式”的分税制为以转移支付为主的分税制,提高中央的调控能力。
普华永道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苗铁成则说他也有一个担心,那就是出口退税率下降以后,实行“免、抵、退”的生产型企业,尤其是那些原材料从国外采购,产品没有或很少内销的企业,也就是所谓的“大进大出”型企业,可能会出现从很少退税或没有退税变成出口交税(算出出口退税是负值)的情况。税务部门应该审慎地寻找合适的解决此类情况的办法。
“但从总体上来说,中央的此次调整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目前现实的。”杨卫华表示,不彻底退税只是权宜之计,世界上一些国家对于某些出口产品,还有出口定向补贴,而我们目前连“征多少,退多少”都做不到,彻底退税是我们首先努力实现的目标。
出口退税新政将行 利益各方博弈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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