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最大新闻之一就是刘晓庆偷逃税款案,巨额的标的以及名人效应,使此案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而由此引发的富人纳税、诚信纳税也成为学界讨论的焦点。
转过年来,记者又看到了类似的事件,那就是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该公司涉外人员存在漏税行为,并依法向52名外籍临时来华人员追补个人所得税574万元人民币。
据长春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002年底,该局在税务审计工作中发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外籍来华人员入境频率高、在中国境内收入不确定、没有适时向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纳税等情况。该局随后对2001度在华工作的来自24个国家的842人中的130人进行了税收情报交换,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涉外人员的漏税行为进行了取证,得出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涉外人员均有漏税行为的结论。
长春地税局随后按法定程序,共查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往年度应缴营业税2477万元、印花税1686万元、城市房地产税128万元,追补一汽大众52名外籍临时来华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共计574万元。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一组数字的触目惊心丝毫不亚于刘晓庆案。刘案所涉及的标的为1458.3万元,其中个人涉嫌偷逃国家税款数额实际仅为13.7792万元,其它的均为公司行为。而一汽大众案的标的已经远远高于刘案。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或听说一汽大众有任何人或任何部门为此付出代价。
记者不禁产生了两个疑问:
其一,难道老外偷逃税款就只是追补了事?放眼世界,许多国家对偷漏税的处罚都是非常严厉的,违者大多要承受牢狱之灾。记者相信,这52位老外在自己的国家绝对不敢不纳税,那为什么到了中国他们就敢不缴呢?是自己的故意遗忘还是有人给他们出的主意呢?
当刘晓庆案发生的时候,有人将其归咎于我们的税收制度存在的弹性太大,认为任何制度都不是铁板一块,制度的弹性指执行制度时体现出来的人为因素,正是在弹性太大的制度面前,刘晓庆们凭借着广泛的社会关系,以近乎专业的公关手段,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今天,我们似乎又看到了这种制度弹性所发挥的作用———在老外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其二,单纯的“查补”和“追补”就能够了事,难道是因为一汽大众的国有背景?而刘晓庆之所以难逃法律的制裁,就因为其公司是私营企业?这种疑问的产生是有原因的。时下,国有、国营似乎是个大帽子、是个保护伞,这个保护伞可比刘晓庆们的社会关系要硬得多。不用特意公关,往往已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记者感到特别的悲哀,当政府在倡导平等、开放、接轨的同时,一股暗流的涌动,彻底摧毁了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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