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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新招 企业零税收不申报将上税务黑名单

2005-3-30 13:27 北京现代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税局从4月征期起将实行“无应纳税(费)款申报”制度,即4月1日起,企业即使当月无税款入库,也要按时向税务机关填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书》;否则,将会被纳入“税务黑名单”,遭到最高1万元罚款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新制度要求,在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当月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各项税、费、附加等入库款项,必须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书》。这项措施主要是针对北京市的企业出台的,个体户、行业协会以及个人等暂不实行。

  石景山地税局陈天培介绍,在当月纳税期内,北京大概有1/3的企业没有税款入库,但在去年4月之前也要进行“零申报”。2004年4月,北京地税部门由于新系统上线,导致企业上网申报出现了拥堵现象,地税局随后规定,在纳税期内无税款入库的企业可以不申报。这造成了一些企业连续数月不申报,甚至出现了企业“失踪”的现象,无形中增加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和稽核难度。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郑亦表示,新制度实行后,对于没有按时申报的企业将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一个月未申报的企业,税务机关将进行实地查找,如果找不到该企业将会列为“非正常户”;如果企业三个月内持续是“非正常户”,企业的税务证件将失效,税务机关还可以提醒工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上门申报等任意一种方式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每月申报期内登录北京地税网站,录入计算机代码后,选择“无税申报”按钮,进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书》的界面,确认保存后退出,即完成网上申报。由于网上申报有可能会出现拥堵现象,郑亦建议纳税人采取上门申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