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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代收费逃避缴税

2003-8-29 8:47 南京晨报·吉琳娟 王琴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南京地税稽查局对地产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小区商品房时,使用收据向购房业主收取入住费后却逃避缴税,这种情况在房地产公司中经常存在。 

  据了解,一家被查的房地产公司共收取了1237780元入住费,包括电子防盗门每户500元,电增容费每户1080元,水表每户250元,管道煤气费每户3500元。该公司称因这部分入住费收取后又需交给相关部门,如电子防盗门费应付给制作电子防盗门的公司,所收的费用并不是该公司销售商品房的实际收入,所以未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务部门对其作了处理,补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滞纳金等7万多元,同时处以罚款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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