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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管理 我国将改革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

2005-7-1 11:13  【 】【打印】【我要纠错
  作为全球煤炭资源最多,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管理。昨天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将由国家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并在条件成熟时以资源储量为基础计征资源税。同时国家计划培育若干家产能上亿吨的煤炭生产企业。

  据悉,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炭消费占全国能源消费的近七成。为保证煤炭资源的有序开采,煤炭新政明确,国家将收回一级探矿权,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这些规划和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

  根据这份文件,有关部门将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础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础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日前在上海表示,提高能源价格,征收能源税是改变目前中国能源匮乏现状的一个重要支点。要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就需要技术升级,而技术升级的资金就可以由能源税来负担。目前,该所也正在研究推出能源税的细节,在成熟后向有关部门申报。

  本月初,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已宣布,微幅调高河南、安徽等八省市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而在去年年底,山西、内蒙古和青海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亦被提高。

  此外,根据《意见》,未来中国煤炭工业也将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从2005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加速陕北、晋中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并将从中央预算内安排部分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

  有关人士透露,初步规划到2010年,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炭供应量将占到供应总量的一半,到2020年,这个比例还将继续上升。为保证《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顺利实施,政府还将出台约三十个配套文件,全方位构建中国煤炭工业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