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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答电子记账国债的相关问题

2004-6-7 8:41 来自:中新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财政部将于6月10日至25日发行2004年凭证式(三期)国债(电子记账)。相比以往国债发行的模式,这次是中国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为此,记者就电子记账国债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

    答: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是指:财政部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的凭证式国债。

    问:为什么要发行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

    答:财政部自1994年开始面向城乡居民发行凭证式国债,对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发行十年来,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顺畅的承销网络,在40家承销团成员的8万多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项业务,极大地满足了城乡居民就近购买需要。然而,受发行初期计算机网络建设条件限制,凭证式国债采取了由商业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记录债权。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不仅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而且发行任务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也比较困难,常常出现部分地区的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另一地区的银行尚未完成发行任务的情况。本次财政部面向城乡居民直接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就是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不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而且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

    问:本次发售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发行规模及发行条件是什么?有什么购买限制?

    答:2004年凭证式(三期)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发行期为2004年6月10日至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开始发行之日(2004年6月10日)起息,到期(遇节假日顺延)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该期国债计划发行额为300亿元,最大发行额为500亿元,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一账户一次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该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质押贷款办法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将在哪些银行发行?

    答: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销售。财政部委托中国国债协会对该期国债发行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10-68081427,010-68081167)。上述承办银行也已开通咨询热线,对该期国债的账户开立、债权托管、资金划拨等具体事宜及本分行各销售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咨询。承办银行咨询电话请向中国国债协会查询。

    问:投资人如何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

    答:个人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后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开户手续从2004年6月8日开始办理,开户费为10元/户,用于承办银行和国债登记托管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账户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不再收取维护费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另行开户。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应在承办银行开立(或指定)资金账户,以便结算兑付本金和利息。发行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发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的时间为营业开始至16:00.

    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是怎样进行债权托管和复核查询的?

    答: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实行电话复核查询下的二级托管体制。一级托管是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承办银行开立的代理总账户,总量记载投资人在该承办银行托管的国债债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一级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二级托管是指承办银行为投资人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明细记载投资人通过该承办银行购买的国债,承办银行对二级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投资人从购买国债的次日起,即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语音复核查询系统(电话:010-66005000),对其国债托管余额进行复核查询,除法定节假日外查询系统24小时开通。如对查询结果有疑义可向承办银行质询,未能得到解决的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映(电话:010-88086358)。

    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如何办理到期兑付和提前兑取?

    答:财政部委托承办银行于到期日将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的本金和利息存入其指定的资金账户。

    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投资者持有时间满半年后如需提前兑取,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国债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到原承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兑取本金额的1‰向承办银行支付手续费。为提高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提前兑取透明度,财政部要求各承办银行从发行起息日计算满半年后,按日报出每百元面值提前兑取价格,面值为净价,面值与应计利息之和为全价(即投资者应得的本息之和),应计利息按年利率0.73%和实际持有时间计算。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提前兑取业务的时间为,10:00至15:30(法定节假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与以往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有什么不同?

    答: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需开立债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后购买。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团成员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债权采取二级托管体制,由各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管理。

    3、承办机构不同。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由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销售。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得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问: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与记账式国债有什么主要区别?

    答:1、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的发行利率是财政部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的。

    2、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需要资金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卖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在持有半年后按照规定的利率提前兑取。

    3、到期前卖出收益预知程度不同。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到期前市场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当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不仅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同时还获得了部分价差收益;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虽然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但同时也付出了部分价差损失。因此,投资者购买可流通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其收益是不能预知的,并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

    而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在发行时就对提前兑取的利率水平做了规定,投资者提前兑取时按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也就是说,投资者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而且本金不会低于购买面值,不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因此,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特别适合缺乏专业理财知识、追求投资安全的投资者购买。

    问:与其他非国债投资品种相比,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有什么主要优点?

    答:1、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由于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这是其他以商业信用为担保的投资工具所无法比拟的。

    2、变现灵活,流动性好。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在持有半年后提前兑取现金;投资者在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作为质押物,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3、利息免税,收益稳定。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4、购买方便,管理科学。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3万多个营业网点销售,城乡居民可就近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债权,并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债权复核查询,管理更加科学、债权更加安全。

    问:本次发售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与相同期限储蓄存款在收益上有什么差异?

    答:按规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银行2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2.25%,缴税后的实际收益为1.80%.

    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2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360元;如果购买本期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持有到期后投资者实得利息480元,高于存款利息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