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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江泓:扣减额提至1600 取消各地区自由浮动

2005-9-27 11:3  【 】【打印】【我要纠错

  大家好,我是来自上海的江泓。对于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本人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扣减额至1600元,并取消各地区自行浮动的权利。我从3个方面阐述:

  1、为什么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减额。

  2、如果提高扣减额,要提高到多少。

  3、是否允许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有一个自行上下浮动的权利。

  —、为什么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减额。

  为什么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减额,大家都从最低消费支出水平的角度进行了论证。这是一个基本的理由。本人对这一问题作3个补充:

  1)从宏观来看,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有利于直接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而这一阶层的收入增长会很快转化为购买行为,有利于拉动国内的消费市场。提高国内市场的需求会抵消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的过度依赖并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至关重要。

  2)从微观的、效率的角度来看,维持一个较低的起征点必然会将许多低收入者纳入征税范围。对于低收入者的征税,众所周知,产出的税收收入少但政府投入的征税成本和企业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均高,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和浪费。举一个例子:假设一位职工的工资是1500元,按原扣税标准应缴个人所得税45元。但是,企业用于计算申报的人工成本,在征收中税务部门投入的审核工作的人工成本,稽查工作的人工成本都是相当高的。另外各项纸张等杂费的支出也相当可观,单是打印一份税单,当前使用的碳写复印纸税单成本在1.5元至2.5元之间。其他的纸张成本还未计算在内。如果从投入和产出比来看,国家对这部分低薪者征税并不划算。

  3)由于各地对个税均有一些地方的调整,如果中央不主动作出新的规定必将削弱法律的权威和中央的权威。

  二、如果提高扣减额,要提高到多少。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这当中有个度的问题。提高起征点的初衷是让低收入阶层减少税负。但是,从每个个体来看,实际上高收入者由于适用的税率高他从税改中获得的税收减少数量上是要高于低收入者的。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如果扣减额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名月收入两千元的职工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45元左右;另外一名月入在20000元的职工可以实际减少个税140元左右。而国家的税收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如果税收改革过于激进伤害到了国家财政对低收入阶层的转移支付能力,那么实际上低收入阶层会成为税收改革的牺牲者。所以,改革的度就是不影响国家财政的支付能力。

  那么国家财政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有关报道,从原先800元的起征点到议案中提议的起征点1500元,有个初步的测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会减少200亿左右。这个数据对总盘子超过1700亿的各人所得税来看影响不大,所以应该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从公开的统计数据来看,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来自广州、深圳、北京等等经济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实际上早就将个人所得税的扣减额提高到了1200、1500甚至更高。如果最终方案定在 1500元,实际上对于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最高的广东省而言,不是减税而可能是增税。

  如果按1500元的方案执行,实际的税收收入影响可能会低于200亿的测算数据。但1500元这方案执行中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让广东省现在 1600元的扣减金额降下来。硬要纳税人提高税负是很危险的一个决定。如果广东不降,那么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扣减额提高到1600元,要么允许各省市上下浮动。扣减额提高到1600元方案是不是可行?应该可行!上文分析过1500元的方案对国家财政而言是比较稳妥的方案,完全可以再提高一点。允许各省市上下浮动方案则是弊大于利。

  三、是否允许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有一个自行上下浮动的权利。

  有些专家支持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在扣减额上有一个自行上下浮动的权利,主要有以下的几个理由:

  1)保障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实际上这混淆了一个基本的概念,到底是谁服务谁?如果看一下税收成本的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税收征收成本大于税收收入的地区都是在欠发达地区。如果我们的政策是为了维持这一现象的存在,那这些地区的经济永远没有改善的可能。

  2)发达地区生活费高昂,所以扣减额应该比欠发达地区高。但是,更高的扣减额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去发达地区,那岂不是贫困地区更加贫困?这难道是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吗?在我们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如果要开发欠发达地区的业务,人才是个关键问题。但是调派人才,每个员工必然会碰到一个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举个例子,公司调广东的管理人员去西安,该员工在广州1600元的扣减额,到西安是800元的扣减额。为了开发中西部地区难道还要个人多上税?当然公司要补贴。接下来公司会发现一个事实:原来去欠发达地区拓展业务,很难说工资成本必然会降下来,甚至可能是工资成本增加。所以,这是一个税收政策导向的问题。另外,从过去的经验我们可以得知,允许各地浮动,这将是无休止的地区间竞赛。一旦失控,中央难以维护权威性。综上所述,本人建议提高扣减额至 1600元并取消各地区的自由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