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7月31日在宁召开,会议就该省第二步农村税费改革做出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从今年起,争取三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同时,改革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
取消农业税是深化农税改革的关键政策措施,江苏农税改革从2000年开始试点,2001年全面推开已有四年了。第一步农税改革以“减轻、规范、稳定”为主旨,通过正税清费,取消乡统筹、村提留,治理农村“三乱”,减轻了农民负担。随着全省财政实力的增强,免征直至取消农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江苏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三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实施方案。
农村税费改革之初,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提出了“旨在减负、重在兼顾、成在配套”的思路,取消农业税的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农税改革的成果能不能巩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抓好各项配套改革,尤其要抓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三项改革。乡镇机构的改革:一是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建设服务型政府上来。二是要精简机构和人员,今后五年内基层机构和人员不能再增加,全省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实行总量管理,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要求基层设置机构和专职人员,今后乡镇政府不再新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是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要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二是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要加快推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要向农村倾斜,财政收入新增部分要提高对农村投入的比重。二是要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三是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从2004年起,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选择部分县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四是要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明确转移支付的事项、标准和方式,保证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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