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政高官称中国应对企业“走出去”提供财税支持

2004-5-27 9:9 来自: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日前表示,虽然近年来中国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取得了相当进展,但陈旧的管理体制仍为制约影响“走出去”的主要原因。

    朱志刚是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论坛上做上述表示的,该论坛也是中国中央政府层面就“走出去”战略举办的首次高层论坛。

    朱志刚说,中国企业“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境外投资明显带有跨国经营初期的特点:规模小,行业分布零散,与国内经营关联度不高,投资领域大部分集中在附加值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总体经济效益不高。

    对于这种现状,朱志刚从内外部双重环境进行分析:从外部环境看,管理体制陈旧,审批手续复杂,信息不畅;促进、支持和保障尚不完善,相关法制建设滞后;中介组织不健全,行业自律和协调功能薄弱。从企业内部看,企业“走出去”意识依然淡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通晓国际法和国际商业惯例的跨国经营人才不足。

    从财政部自身来讲,朱志刚认为中国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初级阶段,当借鉴发达国家之经验,在WTO允许之范围内,研究和构建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给予企业一定的财税政策激励,引导企业投资于国家急需的区域和行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朱志刚介绍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都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多种财税支持,并使之成为一项制度化、规范化的政策措施。在财政方面,设立海外投资基金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办法。在税收方面,各国政府在确认避免双重征税的同时,还对通过境外投资项目而带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实行全额退税或较高退税率的鼓励性政策,对实物、技术投资或者投资利润返回予以税收减免。
相关热词: 财政高官 财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