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零时,山东国税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27亿元,剔除油田和政策调整减收等因素,税收收入同口径增长16%。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戴子钧表示,山东省经济的快速增长为税收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02年以来,山东省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国税部门对民营企业实行和国有企业“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的政策,并针对个体私营税收易流失的特点,制订了分类、划片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据统计,山东国税2002年累计完成个体私营“两税”收入53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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