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地税局查出22家房地产企业套取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地方税收达4000万元。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置海南省和广西北海市积压房地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北海“烂尾楼”的处置,大批停缓建的房地产得到了盘活。与此同时,一部分房地产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虚报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套取停缓建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这一现象,北海市地税部门对全部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开展核查,到目前为止,全市已领取停缓建工程确认证书的130个项目中,有2个一直在建的项目充作停缓建工程,有18个新开发的房产因其中有一栋“烂尾楼”而申请全部免税,有2个已经竣工的开发小区则是因新的税收政策更优惠改按停缓建项目申请免税。
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再次发生,保护北海市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北海市地税局建立了专项停缓建工程项目档案,加强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信息传递,积极参与新申请登记停缓建项目的审核,从源头上监控停缓建房地产项目的税收情况,并对已查实不符合停缓建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予免税。
广西北海市22家房地产业虚报套取优惠税达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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