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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财政地税局再推便民措施 简化10类事项

2003-9-6 7:37 温州日报·袁艳 周其正 【 】【打印】【我要纠错
  9月4日,市财政地税局承诺,即日起简化财政管理和税收管理方面10类服务事项,力求在“效能革命”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让群众更方便。 

  据悉,此次财政地税部门在税收管理上推出涉税办理,税收缓征、减征、免征办理,地税稽查检查,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等4类简化事项。对涉及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申报纳税等事项,只要来者手续资料齐全,便可在20分钟内办理完毕。对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纳税申报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报上级审批的,于上级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答复。实行稽查“公示书”制度,在税收专项检查中,对企业进行查前公告,督促自查,并向企业递交《公示书》,对公示期间自行纠正的问题,不再进行处罚等。

  简化的财政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财政资金拨付、财政办理、会计集中核算、预算外资金集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改制企业管理6类。对经常性经费、社会保障经费按月均衡拨款,一般在用款计划的上一个月月底拨付给用款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设立或更改,对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收费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一些可以即时办理的事项,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定随到随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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