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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税催促企业申报退税

2003-5-22 16:7 来自:外经贸 【 】【打印】【我要纠错
  截止目前,厦门市外贸企业2002年出口货物的退税还有3.17亿元尚未申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02年出口货物的退税工作必须在本年度的6月30日前全部结束,为了协助外贸企业加快申报速度,厦门市国税局退税部门要求企业在本月底之前完成退税申报。如在6月底退税单证仍无法收全的,要求企业于7月底之前送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