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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收首次突破100亿元

2004-1-4 8:55 陕西日报·李建良 杨华 【 】【打印】【我要纠错
  年末岁初,我省地税组织收入工作再传捷报:截至去年12月31日,省地税局完成地方税收102.4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6.1%,超收4.39亿元,年组织地方税收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

  2003年对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是不平凡的一年。上半年有非典,下半年有洪涝灾害,加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政策性减收,以及全省范围内一批重点工程的相继完工,都为今年地方税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迎难而上,团结协作,强化征管,挖潜增收,加大税务检查和稽查力度;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税收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了非典和洪涝灾害给组织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地税机关始终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办税服务厅都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可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提供“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同时,全系统累计征收社保费及各项基金61.9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突破50亿元,使全省地税系统全年组织的各项收入总量达164.41亿元。据统计,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落实非典税收优惠政策全省地税减收1.5亿元,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收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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