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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已批准6家企业上网交税

2003-6-12 19:8 人民日报海外版·尚秀菁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实创科技产业发展公司等6家企业正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手续。这是继4月中旬北京海关批准中国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采取“网上支付”试点以来首批正式开通的企业。

  作为北京海关第一个开始实施“网上支付”的企业,中图公司从4月中旬至今,共通过网上支付报关单43票,缴纳税款合计4.9万元。报关员只需在网上轻点鼠标,几分钟内即可完成海关税费的缴纳过程。这种快捷的通关方式不仅为企业节省了1/3的通关时间,还省却了费用,网上支付的优势在非典时期更是凸现。

  据业内人士介绍,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网上支付”:1.企业应是“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的;2.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向海关、银行提出企业备案、操作员备案及授权的申请,并经海关、银行审批通过的;3.已在银行开立用于支付税费的预储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对海关不保密的。

  据了解,海关对企业使用网上支付项目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海关批准的方式进行。企业可以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理报关,也可委托代理报关,无论何种方式报关均可以办理网上支付业务。目前,北京索宏电子有限公司、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施耐德(北京)中压电器有限公司、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也正在积极申请进行“网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