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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随意填写发票品名 税务部门:最高可罚1万

2003-2-14 10:34 来自:中新网 【 】【打印】【我要纠错
  针对内地不少商场所存在的应顾客要求随意填写发票品名现象,广州市税务部门指出,对这种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记者昨日再次暗访发现,不少商场已纠正了这一做法。

  据新快报报道,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何问陶表示,私用物品开办公用品发票,多半是为了报销,有些人是以公济私、巧立名目挪用公款请客送礼;有些人是放着备用,等待适当时机捞一笔;有些人是用于补报以前的旧账。商场应顾客要求随意填写发票品名有损行业诚信,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位李姓律师认为,对于发票品名一栏究竟该如何具体填写,《发票管理办法》并无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漏洞给商家提供了“便民”机会。从商业道德上讲,商家不该应顾客要求随意填写发票品名,因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

  广州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李玉兰表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一方要按发票的编号、内容事实等逐项填写清楚,如果商场不如实填写发票内容,出现买内衣都能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情况,显然是违法的。取得发票的一方如果要求商场变更发票品名和金额也是不对的。这种发票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拒收。对于不如实填写发票内容的单位,税务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