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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在内地外发加工的纺织品将免征出口关税

2005-5-26 9:58 新华网·张毅 【 】【打印】【我要纠错
  从商务部获悉,为了减轻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措施对香港和澳门纺织业的影响,内地决定对港澳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港澳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但对于未领取相关证明的出口产品照章征收出口关税。5月25日,商务部台港澳司陈星副司长与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陆洁婵主任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官会。会议就对澳门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待两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即开始实施免征出口关税的措施。

  内地与澳门相关部门已成立的外发加工免税监管技术小组,近期将就解决免征出口税的免税凭证、数据电子联网碰撞核销、监管等问题进行技术磋商。双方将尽快完成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5月24日,商务部台港澳司王辽平司长与香港工业贸易署杨立门署长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官会。会议就对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香港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待两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即开始实施免征出口关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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