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全国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昨日在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举行。
包括我省公民代表房立刚在内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全国总工会的代表以及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共28名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就听证事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和论据。我省32岁的公民房立刚的观点和大多数与会发言者一样,认为 1500元起征点仍偏低。
新标准应体现立法精神
自称是“陕西的一名普通航天员工”的房立刚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以下简称减费标准)”的听证意见主要有两点,第一,赞成减费标准全国统一;第二,减费标准还应适当提高。他说他非常赞同此次草案的减费标准全国统一模式,他认为这次是减小贫富差距、缩小地区经济差距,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迫切现实需要。
房立刚说,“个税”征收应是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工具、是“劫富济贫”的工具,它就是一种让高收入者缴税或者多缴税、让低收入者不缴税或者少缴税的机制。因此,个税统一减除标准就能体现“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的立法精神,就能积极发挥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为了实现这些目的,个税减除标准就应实行全国统一。
“清算”25年征收史
房立刚还向听证会算了一笔账:他说1980年我国确定个税减除标准为800元的时候,内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40元左右,800元在当时是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2003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6000元,较23年前增长了15倍。按2003年月均500元工资的20倍计算,应是10000元……所以2005年的现在仅以1500元作为减除额,他认为这个标准还是偏低。
在第一轮发言结束后,房立刚还就“减费标准为什么要适当提高”等几个观点做了补充说明。
会议传真
“华商观点”回响听证会
本报等单位关于“个税”民意调查的结果被房立刚引用
在昨日的发言中,房立刚还特别提到陕西省社科院民意调查中心和华商报社等单位关于“个税”民意调查的结果,他说:“日前,陕西省社科院民意调查中心等单位与西北地区发行量最大的《华商报》合作对个税减费标准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是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2000元,才能满足大多数市民愿望……所以我建议个税减费标准应不低于2000元为妥。”并以此印证他的“1500元太低”的观点代表着广泛的民意。
精彩观点
国家应通过税收扶持西部
昨日,房立刚在陈述时,谈了以下几个主要观点:
真正让高收入者多缴税
个税统一减除标准能体现“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的立法精神,能积极发挥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对于超高收入者,在统一减费标准的情况下要通过制定合理的个税级距及提高税率的方式,调节他们超高的收入,通俗些说就是让此次税改中低收入者免缴的税通过超高收入者多缴的税补回来。
实行浮动标准会造成不公平
如果允许各省按不同标准进行浮动,即经济发达地区提高减费标准,经济欠发达地区向下浮动减费标准,结果只能是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都承担同等的、甚至欠发达重于发达地区的个税负担,那么只会贫者愈贫、富者愈富。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给了东部沿海地区不同于西部内陆地区的大量优惠政策,使得东部地区迅速崛起。今天,利用税收再次调节人力和财力资源的流转,加速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就更是无可厚非的了。就像免除农业税对农业进行扶持一样,国家也可通过税收扶持西部,落实西部大开发。
不能扣上“一刀切”的帽子
不能随随便便地把体现一个国家法制统一、用统一的方式调节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实现社会总体上公正公平的统一个税减除标准,扣上这种不管青红皂白、不顾实际差异的“一刀切”的帽子。
[陕西省]专家认为个税标准定高点对西部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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