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03年3月起,市地税稽查局实施了稽查人员执法服务卡制度,要求稽查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除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外,还要出具稽查人员执法服务卡,从规范执法、文明办税、税风税纪、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邮寄方式反馈到稽查局,认真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意见,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同时,该局在专项稽查中对发现的税收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去年10月份,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专项稽查过程中,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查出该企业2001~2002年应缴未缴各类地方税800多万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企业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
今年初,市地税稽查局又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对执法服务监督卡进行进一步改进。市地税稽查局还实施了税务处理、处罚公告制度,公布了稽查工作流程,使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程序一目了然,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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