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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不尽快开征燃油税

2005-11-16 9:1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正当国际油价冲高回落、国内舆论呼声渐趋一致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11月12日却表示,中国政府现在还未考虑征收燃油税,而是首先要考虑将燃油价格调整到位。

  虽然其他相关部委还未有类似明确表态,但楼继伟传递出的信息已非常明确:即燃油税开征的时间仍不确定,并非如外界预期那样会迅速出台。有关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涉及部门众多、对具体产业和公众影响很大,利益博弈也更加复杂。如果开征燃油税必须以燃油价格调整到位作为前提,那这很可能会因各种变数而拖上较长时间。

  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油品消耗逐年猛增的情况下,要不要征收燃油税的问题,早已不用再讨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在于,推出什么样的方案以及何时开始实施。财政部长金人庆之前就曾表示,早在几年前就形成了税收设计方案,只“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开征。

  而究竟什么是“合适时机”,有关部委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比较一致地认为,要避免在国际油价居高不下时出台,以免过多增加中国企业负担,影响整个经济发展。于是,今年国际油价连创历史新高,客观上推迟了燃油税开征的时间表。但近期国际油价持续回落,当初各方着力避免的不利条件正在消除,开征燃油税的呼声于是再度响起,并为公众所理解。

  对此,各相关部门当然心知肚明。尽快开征燃油税,可有效抑制对燃油的过度或不当消费,节约能源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其积极意义不容置疑。因此有关政策协调的焦点,其实就是制定和实施什么样的征税方案,如何协调具体利益纷争。

  那么,在各方面都认为该开征燃油税之际,相关部委负责人却明确予以否认,实在耐人寻味。我们认为,这实际上表明,有关部门对开征燃油税的具体方案,比如开征税率、征收渠道以及相关利益部门的纷争协调等,尚存在分歧,暂时恐怕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一项本可以及时出台的好政策,就这样被人为设置上更复杂的前提条件。

  当然,我们也部分认同财政部的分析,并理解其苦衷。比如,仅开征燃油税,并不能彻底解决石油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成品油价格改革其实也势在必行。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极度不畅,原油与燃油价格长期倒挂。改革成品油价格机制,就要既通过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市场的协调、竞争,使成品油价格接近国际市场水平;同时适当保留一些人为调整因素,以便在不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使国内资源类产品价格与国际市场同步变化。

  不过也必须看到,无论成品油价格如何调整,燃油税都是按比例征收。而要确定这样的比例,并不必然等到燃油价格调整后才能再商量。更何况,什么叫“调整到位”,其实是极其模糊的说法。仅当前来看,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涨幅问题;但长远来看,成品油价格更应与国际市场同步波动,有涨也有跌。万一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因故拖延,或有人认为燃油价调整还不算到位,那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恐怕燃油税开征将会遥遥无期。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和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在税收体制改革中,必须特别重视资源等要素收入的税收问题,这其中就包括开征燃油税。今年3月份,财政部长金人庆答“两会”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出台燃油税是坚定不移的;上个月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更明确提出,要“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这充分说明,中央早就希望开征燃油税,更从未要求必须先调整燃油价格再征燃油税,对此,有关部门又作何解释呢?

  开征燃油税问题已经讨论了8年,岂能始终只议不决。在国际油价回落、各方形成共识的有利条件下尽快实施,应当是可以为公众接受并利于长远发展的合适选择。因此,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具体征税方案时,必须从国家大局出发,放弃部门利益争夺,共同推进和实施有利中国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