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从7月1日起,调高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税额。
8月16日,记者从我省税务部门了解到,此次资源税上调涉及到我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的原油资源税上调了16元,是上调幅度最高的。
据了解,不同油田的资源状况和开采条件不同,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的标准也不同。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油资源税以前按每吨12元征收,今后按每吨28元征收,每吨上调了16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原油资源税以前按每吨8元征收,今后将按每吨18元征收,每吨上调了10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资源税以前按照每千立方米2元征收,今后将按照每千立方米12元征收。
有关税务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油田企业的生产成本,今后汽油、天然气的价格很有可能随之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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