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税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在广东省范围内实行《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办法》,对定期定额户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和储税划缴的申报纳税方式。
广东近七成个体税务登记户只要在银行账户存入足够的税款,纳税人就无须再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这是广东省地税部门为进一步简化申报纳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推出的又一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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