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年间,翁婿二人共开出假发票5000多万元,获利26万元左右。金某,49岁,小学文化,浙江人,原系新疆新中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是金某的女婿,31岁,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新源县人,任机电公司业务经理。
2001年初,金某听说内地有卖增值税发票赚钱的。出于好奇,他专门去了趟上海,花七八万元买了些发票带回新疆。担心出事,他一直没敢出手,经过再三考虑,金某决定成立公司,通过公司的业务把这些假发票开出去。
2002年8月,金某花2.6万元委托中介公司注册成立了新中科机电设备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金某在法庭上说,当时公司根本就没有300万元,充其量只有4万元。公司也只有3个人:金某夫妇和他们的女婿周某。公司主要经营机电设备、机械配件、水暖、电动工具等。
营业执照办下来后,金某又办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并被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公司成立后,金某又让他的老乡开了4家公司,作为他的分公司挂靠在其名下,所有的票据都从金的公司开,金的女儿(在逃)负责开发票。就这样,一年时间金利用合法的公司做幌子,不但自己往外开假发票,还授意女儿女婿也这样做,最终毁了一家人。
2003年10月16日,周某去送假发票时被抓,次日金某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为,新中科机电设备公司在经营期间,在无真实货物销售的情况下,金某采取虚假经营,虚假申报纳税等手段,虚开增值税假发票726份,价税合计51262563.89元;周某虚开增值税假发票34份,价税合计967311元。
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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