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北京市外经贸:出口企业尽快申报出口退税

2004-9-3 14:16 来源: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过去,企业老是抱怨政府拖欠出口退税款。如今,政府改革退税机制,也有足够的钱退给出口企业,可他们现在却又不着急了。”日前,市外经贸局外贸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流露出焦虑。

    据介绍,我市2003年以前所产生的9258万元企业出口退税款,已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今年以来,国家又下达给我市退税指标29758万元,而今年新产生的出口退税款企业至今才申报不到9000万元,还不到退税指标的三分之一。

    企业为何迟迟不申报出口退税呢?9月1日,在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和国税局联合举办的“出口退税咨询”活动上,记者了解到出口企业行动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大多数企业对出口退税现行政策不太清楚,相当多的企业还没有从旧机制下的出口退税申报方式中转变过来,加之部分企业内部管理跟不上,用于核对出口单证的电子信息存在缺失现象;二是现行出口退税管理环节多,收集退税单证需要较长时间,造成退税申请滞后货物出口一段时间;三是今年上半年正值2003年度退税清算期,不少出口企业为拿到2003年前的退税款,无暇顾及今年的出口退税申报工作。

    有关部门表示,从6月份开始,国家已将出口退税申报的期限改为90天,也就是说,凡6月份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必须在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手续。目前,市外经贸局、国税、海关等部门都简化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希望出口企业能抓紧时间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