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国税局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追究执法过错行为34人次,实施经济惩戒1290元。
该局为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与92名执法人员签订了税收执法责任书,并定期开展执法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下达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使职工的责任心大大增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
上一篇:朝阳国税局简化企业纳税手续
下一篇:郑州市地税局实行提前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