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将为全国企业增收1500亿元,东北试点将采取折衷方式近日,中国税制专家高培勇在一个宏观经济高层论坛上透露,因受通货膨胀影响而推迟的增值税税改东北试点年内将肯定启动,2006年有望在全国推广。
东北增值税试点的核心是在试点的8个行业中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固定资产购买,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为生产型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其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世纪证券的李文博士分析说,消费型增值税实施后,等于将原来属于财政这个口袋的部分收入放回到企业的口袋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实施后,在企业收入增加的同时,意味着国家税收的减少。高培勇也算了一笔细账,“东北8行业的试点如果实施到位,政府将少征税150亿元,即企业增收150亿元。如果在全国实施,则全国企业将为此增收1500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认为,增值税改革之所以只选择在东北试点,而没有在全国推开的主要原因也是考虑到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巨大影响。如果东北试点能证明增值税转型不会对财政收入构成巨大冲击的话,消费型增值税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朱青分析,即使在东北进行试点,采取的也将是一种折衷方式,对于没有销项税抵扣的固定资产投资可能不会允许免除增值税,即使有销项税抵扣的也可能采取分次抵免方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
基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刺激投资,有专家指出,尽管增值税转型会暂时带来税收减少,但是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投资者愿意进行更多的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对旧有设备的更新改造,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增量,扩大税收的征收基础,因此长远看,增值税转型的最终结果并不一定是税收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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