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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处罚不服可“喊冤”

2003-9-20 8:8 济南时报·袁家照 蒋宝铸 魏婧 【 】【打印】【我要纠错
  9月19日,济南市国税局应济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请求,就该公司涉嫌偷税一案进行了听证。据悉,这是全省国税系统实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以来,第一次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

  今年6月9日至6月30日,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济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偷税问题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用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手法进行偷税。9月3日,市国税局根据检查情况,向该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拟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9月5日,当事人对《处罚告知书》中的数据来源、计算以及处罚依据等事项,提出了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9月19日,市国税局按照法律程序受理并公开举行了这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税务机关、有关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计8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了事实证据材料,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所指控的事实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申辩和质证,提出了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的要求。据了解,在充分考虑企业申辩意见、证据后,税务部门将择日公布听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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