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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通知提出完善财税政策推进能源节约

2005-7-7 9:37  【 】【打印】【我要纠错
  新华社昨日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做好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能源节约,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发展电气化铁路,实现以电代油,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要深入开展节约用水,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通知》指出,加快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积极研究财税体制改革,适时开征燃油税,完善消费税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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