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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银行卡收年费必须开发票

2005-1-11 10:13 京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后,在京银行收取银行卡年费时,必须向持卡人提供发票。随着目前收取银行卡年费的银行日益增多,北京市地税局昨天透露,以后银行在收取银行卡年费时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市地税局方面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银行在收取银行卡年费时,应向持卡人提供正式发票。

    据了解,对于拒不提供发票的银行,百姓可以通过12366地税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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