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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61亿出口欠退税指标“落袋”厦门

2004-1-9 9:45 厦视在线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下午从我市出口退税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下拨给我市61.19亿元历年陈欠出口退税指标。市国税局张贻奏局长郑重承诺:第一季度,最迟不超过4月10日,把2003年12月31日前的应退税款一厘不差地发到企业手中!这对我市所有出口企业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出口欠退税在厦门将成历史。

  两个多月前,国家公布了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当时中央郑重承诺:对于出口退税,“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目前,兑现欠账的资金下拨了,我市分配到的指标达61.19亿元。

  据了解,我市国税系统2003年全年征收的税款为85.3亿元,国家当年就下拨了出口退税指标53.19亿元。根据测算:国家这次下拨的61.19亿元退税指标对于我市归还历年积欠,总量上已有保证。

  但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也规定,凡是2003年的出口货物最迟必须于2004年3月31日前收齐单证及电子信息进行申报。如果超过期限,退税指标将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回。因此,市国税局急事急办,务求在第一季度,最迟不超过4月10日,全部兑现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手续完备的出口退税款。

  为确保按时完成出口退税工作,市国税局已出台了多项举措,包括集中攻关,对目前已审核审批完毕的出口退税业务,立即安排退库,以最快的速度退付至企业手中;同时加快已申报出口退税手续的审核审批与退库,协调各方,积极协助出口企业解决疑难问题,扫清障碍,做到该退的全部退到位。

  从市国税局掌握的数据看,我市出口退税申报的形势不容乐观。过去对出口退税申报规定的时限是截至于下一年度的上半年,这次清欠的截止时间是第一季度,比往年提前了3个月。因此市国税局希望相关企业紧急动员起来,抓紧备齐单证、资料,办好手续,以便及时足额地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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