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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供暖企业将暂免征增值税

2004-10-14 16:49 来源:吉林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供暖期即将来临,对于今年的吉林供暖企业来说,新的优惠政策将进入实施期。日前,记者从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我省供暖企业将在今年的供暖期内享受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据悉,我省的供热企业可获三个税种的优惠政策,具体为我省供暖企业在2003年至2005年供暖期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同时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我省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暂免征收房产税,生产占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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